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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依法治国委1号文件,人民法院这样贯彻落实

发表时间:2019-9-16

    (二)推进强制执行立法。“法律是治国之重器,良法是善治之前提。”目前,《民事强制执行法》已正式被列入立法计划,最高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,以过去多年形成的草案为基础,吸收近年执行信息化、执行规范化、执行改革和执行联动方面的成熟经验,围绕实务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重新整合成一部相对比较全面的合成稿,将起草任务分解到月,逐月督促落实,并将每月的完成情况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,确保按照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将草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。

     (三)加大专项行动力度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和涉及经济发展与稳定大局的问题,各级法院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,将以下几类案件作为重点突破领域,不断加大执行力度,在今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专项行动,利剑出击。一是在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中,扎实做好相关财产刑案件“打财断血”工作,主动与相关部门无缝对接,确保涉案款项及时执行到位,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。二是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平等保护,开展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的专项执行,加大知识产权法院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,完善涉党政机关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,通过综治考核、债务纳入预算等方法加大清理力度,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年底“清零”。三是加大职务犯罪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,全面查控涉案财产,完善执行与减刑、假释工作衔接,及时将罚没财产执行到位上缴国库。四是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,将集中执行与日常工作机制结合,对涉民生案件坚持优先立案、优先执行、优先发款,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,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。五是加大对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,积极探索执行方法,尝试附条件拍卖、国企承接、第三方代建等资产处置方式,维护金融稳定。

    (四)构建“诉源治理”机制。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,打造现代化的立、审、执一体化,是对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积极回应。构建“诉源治理”机制,一是要融入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,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执行机制。拓宽执行辅助事务社会参与程度,在财产核查、司法拍卖辅助、促成和解、信访化解、综合事务等领域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执行。运用信息化手段,结合智慧法院建设,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执行网络平台,实现社会力量参与执行的在线运行、全程留痕、透明公开。同时要加强监督,明确权限、规范程序、评价质量、分析数据、考核绩效,进行全方位无漏洞监管。二是要建立“一站式”诉讼服务中心,集合法律咨询、登记立案、多元调解、审执衔接、信访化解等功能为一体,充分发挥诉前、诉中调解功能,实现案件快审、快执,拓宽纠纷解决渠道,矛盾化解关口前移,构建一个立体化、全网式的“诉源治理”机制。三是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执行。最高法院充分征求了司法部、全国律师协会、全国政协委员、律师代表等各界意见,联合司法部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拟于近期出台《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》,支持律师依法履职,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,推动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更好开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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